西藏,从小学到高中,我都被教育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时常以世界最高峰珠穆琅玛峰在中国,在中国西藏而自豪。再后来,看到大量的西藏的照片,西藏的电影,开始喜欢西藏,喜欢那有浓重色彩的宗教世界。以为,这是我们祖国的一份宝贵财产。

然后,在这次西藏暴乱事件之后,通过大量的阅读,我逐渐了解到,以前一些认识的盲区。其实,我本人对西藏的历史,可以说是一无所知。

西藏曾经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是藏独分子一个重要的理论依据。西藏古时称吐蕃,清朝康熙年间起称西藏。从十三世纪开始,吐蕃被并入元朝版图,从那以后,明,清两代继承了对吐蕃的统治。但因为山高皇帝远,吐蕃实际上保持着类似附属国的状态,就是称臣纳贡,但仍高度自制,最高统治者接受朝庭的名义认定。满清被推翻后,1913 年驻藏清军被逐出藏,西藏宣布独立。1929年,当时的国民党政府领袖蒋介石向13世达赖喇嘛制函,希望西藏加入中华民国,但西藏政府在英国为首的西方势力支持下,一直保持相当独立的地位,不愿明确加入中华民国。1950年代初,解放军进军西藏,西藏政府在1951年派代表到北京,签订“十七条协议”。从此,人民解放军进驻西藏。

十四世达赖后来又称,当时是因为受到北京政府的挟制,所以称颂毛主席,并签署“十七条协议”。1959年,在CIA的支持下,达赖集团发动针对驻藏解放军的武装进攻,失败后出走印度,设立流亡政府。流亡政府长期接受来自美英法等国家的资金资助,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宣传游说西藏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一个被占领的国家的观点。达赖以低姿态表示愿意接受中国中央政府的领导,不分裂,不暴力,寻求大自治的思想观点,受到西方世界广泛支持。

其实,单凭着达赖集团微弱力量,是很难让大众们都相信他们的一面之词,这其中必然有寻租行为。这种现象,十分平常,就好象当年国共那样,都有自己的寻租对象。西方世界的大财阀们对有实力的人物都会给与考察,在考察评价之后都会给予相应数额的资助。无数事实表明这种投资行为的回报是相当高的。所以,我推测,寻租不可避免。

从上面的材料,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西藏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但在历史上西藏有试图独立的短暂时期。西藏现在还有一个流亡政府。

在流亡政府看来,西藏从来都是独立的国家,但是在历史上多次经历中国的侵略,元朝,明朝,清朝,民国,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一说法十分有趣。好象一件事情的两种解释。

于是,我们有必要来理解一下国家这个概念,国家是一种拥有治理一个社会的权力的机构,在一定的领土内拥有外部和内部的主权。在国际关系的理论上,只要一个国家的独立地位被其他国家所承认,这个国家便能踏入国际的领域,而这也是证明其自身主权的重要关键。

那么西藏在国际关系领域有没有得到过任何承认呢?这是问题的关键。问题的关键是,至十三世纪以来,没有!所以,西藏不是一个国家。这一点很明显。否则,我去混个村长,然后在村子里面整出一整套国家机关来,就可以宣布独立了。

不过近年来,在达赖的宣传之下,有不少国家开始同情流亡政府的言论。但是,同情归同情,凡事都还是要建立在历史依据之上的。会讲故事,不等于可以改写历史。关于这一结论,可以去看一下来自于美国所画的非自治图:,As listed on w:United Nations list of Non-Self-Governing Territories, map made from Image:BlankMap-World-v6.png.
██ current
██ former

看看其中有没有西藏。

有人问,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藏独分子呢?他们为什么如此的热血呢?要知道,没有谁就更聪明。我想他们的人生观,世界观必然和我们有很大的不同吧。当我们一心想着自己如何解放了西藏的农奴制度的时候,其实是很可笑的。换位来说,当西方世界在我们的人权观上指手划脚的时候,我们也一样不乐意。我是说,首先不要把和平解放西藏当成西藏农奴的救世主。也许我们拯救了大多数西藏人民,但是他们不一定领情。更加严重的是,我们的心态,在这个时候,我们已经没有和西藏人民平等了。于是,无论我们对西藏进行了多大的援助,也许在许多人眼里,这只不过是殖民统治的一个部分;也许在藏族人眼里,尤其是当年的奴隶主阶层(包括农奴制度的拥戴者,或者即得利益者)眼里,他们始终是在异族人的统治之下。

那么,我们到底有没有殖民西藏呢?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殖民。殖民的英语是colony,依据哥伦比亚百科全书的定义:colony: any nonself-governing territory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of distant country. The term is also applied to a group of nationals who settle in a foreign country or territory but retain political or cultural connections with their parent state.翻译过来就是,任何直接接受远隔国家管理的非自治领土就是殖民地。集中定居于外国或者国外领土,但与祖国仍保持政治与文化紧密联系的人群。依照这个词的本意,殖民一开始只是指的集中定居于国外领土的人群,而后逐渐演变成海外领土和附属领土。这么看来殖民本身还是个中性词汇啊,它怎么会引起人们强烈的反感呢?因为殖民伴随着两大特征:1,在殖民地存在使用奴隶和强制劳动的现象;2,依靠军事存在的受殖民者控制的行政及司法权,由此产生的有利于殖民者的差别国民待遇和经济政策。

从定义上看,是否殖民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海外领土。我们先来分析一下西藏是不是海外领土。从前面所提到的历史来看,从十三世纪起,也就是八百年前,西藏就已经并入中国版图了。而殖民(colony)这个词是从什么时候出现的呢?它起源于古希腊语,本意只是发了一个新是适合居住的地方。所以这个词显然不是藏独分子所使用的词的本意。如果要探究藏独分子使用的意思,应该准确到殖民者(colonist)这个词的起源。那么殖民者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呢?1701年!比西藏纳归中国版图晚了三百多年。能找到的最早的记载有colonist这个词的文献是来自于宾西法尼亚的文件,其中这样写到:“if good colonists were brought into them, there might be raised some thousands of pounds.”这表明,在殖民主义出现以前,西藏已经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了。也许有人会问,怎么能从一个词汇出现的时间来判断一件事情的性质呢?我想说,这件事情显然不能无限向前推,这个时间界限不是我们给定的,而是从藏独分子使用词汇的语意及这个词汇所给人带来的潜在联想所决定的。于是我们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西藏在殖民主义出现以前,就已经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了,不存在海外领地一说。所以,殖民的前提条件不满足。

其实,问题的关键在于殖民这个词给人的感受。不要说殖民的两大特征在中国西藏根本就不存在,这个藏独分子自身也不可能强加这两大特征到中国西藏的现实中来。我们还是主要看看藏独分子的指责,主要有以下几点:1,危及藏民族生存的移民政策;2,不尊重藏族人民的人权和基本权利;3,对西藏的自然环境保护不利,原因于是在西藏制造核子武器及储存核子废弃物。其中1和2最为严重。第3条,我没有发言权。

我们来看一下,1和2是否象藏独分子所指出的那样呢?我们还是看一下具体的数据。进藏的汉人总共有多少国民政府的驻藏办事处处长孔庆宗着书记载,根据 1943 年实地调查,在西藏长期安家的汉人,共约 500 馀户, 2000 馀人,其中 3/5 居住拉萨。这是英属殖民后的结果。在中国重新收回对西藏的控制之后,汉人数目开始增加。但是迅猛增加的主要原因还是来自于边境压力。1951年至1953年,印度军队越过中印边境东段,对我国边境实行骚扰。毛泽东受国内处复杂形势的影响,开始鼓励汉人入藏进行援藏建设工作。50 年代即达到地方工作人员 4.5 万,军队人员5万。到五十时代后期,在CIA的支持下,西藏独立运动展现苗毛,这使得汉人进入西藏的速度大大加快。在西藏平叛之后,印度开始向中国推行“前进政策”,企图实际占有有争议的“麦克马洪线”。这迫使大规模的队部进入西藏。在1962年,印度发起了对中国设立哨所的攻击,挑起中印边境战争。虽然在很短的时间内,凭借大量兵力及长期的战争考验,中国部队击溃了来自于印象的挑战。但是因为后勤补给困难和国际关系的考虑,中国主动退让20公里,以形成非武装地带,以期减少冲突。但是也正是这场站争,让毛泽东时代的领导集体加重了对西藏增员的动作。在七十年代,包括部队在内,进入西藏的汉人高达30万人。但是随着国际关系的缓和,边境压力减少,入藏汉人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下表是自1980年以来汉族在藏登录的在籍人数,不包括驻藏部队:
    年份     西藏汉人数
    1980     122400
    1982     91720
    1984     76323
    1985     70932
    1990     67407
    1991     65101
    1992     66318
    1993     64890
而实际上,这个数字只是户籍在藏,而实际上人在不在西藏很难说。就好象中国内陆大部分农村人口,只有户籍在,而人常年在外务工。

从数字上看,自八十年代起,往西藏移民的人数,不是增多了,而是在逐年减少。这个数字有利地表明,现存的移民政策不但没有没有引起更多的汉族人进入西藏,反而显得政策十分不得利,汉族人正逐渐从西藏撤离。

在第2条中,尊重藏族人民的人权和基本权利。一惯的,这方面主要提及的是宗教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我们先抛开在对整个西藏的援助不谈,不谈对西藏真正的基本人权(生存权与发展权)的整体改善,我们先来讲讲教育与文化发展。在解放前,西藏的文盲半文盲占西藏总人口的90%以上,主要是因为教育都是由僧侣和贵族子弟垄断,平民,农奴和奴隶没有受教育的权利。在解放后,除了实行免费教育(从小学到大学)之外,自1985年起还开始推行对部分藏族中小学学生实行包吃、包穿、包住政策,在广大农牧区学校推行寄宿制。据西藏自治区07年的基础教育通报记载,截至2007年底,全区共有小学884所,教学点1237个。全区小学招生51890人,小学在校生320589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2%。这说明基本的受教育权利得到了真正的普及。这与流亡政府给出的数据有一定出入,流亡政府宣传有百分之七十五的藏民没有接受教育。嗯,这得看这个人口基数是怎么算的,是不是把以前的文盲也都算进来了。还有,流亡政府说自己在海外的藏人四十五岁以下95%以上都接受教育。而相对于国内75%的藏民都无法接受教育而言是巨大的反差。这一点无从证实。但其中的数字游戏,是相当的明显。首先,他无法准确调查国内藏民的受教育状况,二,对于国内的数字,没有约定四十五岁以下。

当然,接下来就是这种教育是什么样的教育?

关于藏语言教育,在中国政府颁布的《民族区域自治法》中第一章总则第十条明确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有人指出,中国政府通过了一系列法律,大幅度在减少学校中的藏语教育,并且强迫学生学习汉语。接受藏语教育的学生无法取得大学文凭,藏语在西藏当地受到排斥等等。具体是什么样的情况呢?学校从一年级开始就全面运用藏语进行教学。而汉语课的开设是从小学三年级才开始的。并且没有强迫藏族人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班级)和其他教育机构,有条件的应当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根据情况从小学低年级或者高年级起开设汉语文课程,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八条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依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基于事实说话,而不是基于想象说话十分重要。对于自三年级开始的汉语文的推广教育,被理解成强制教育,是不合适的。汉语对于他们来说,就好象我们学的英语,属于第一外语范畴。现在汉族的学校,从小学也开始进行英语教育,这并不妨碍汉语在人群当中的主体地位。同样的,对于藏语,也是如此。当然,对于自然科学方面的藏语化,还需要一个过程。藏文教材编译工作近年来也取得较大进展。编译部门已编译完成了从小学到高中共16门学科的181种课本、122种教学参考书和16种教学大纲。编译审定了政治、物理、数学、化学、生物、地理、历史、体育等8种专业术语的汉藏对照词典,共收录12万多条名词术语,制作了大量藏语教学资料、图片等。所以,首先,藏语言边缘化一说,站不住脚。不过,在西藏,有一类汉语学校,针在藏工作的汉族子女,因为师资力量相对于藏语言学校明显要强,对父母在选择孩子受什么样的教育方面也有一定的影响。不过,这也是孩子父母的自主选择。

其次,教育的内容。这也很重要。有说,教育的内容充满了形态意识教育。首先要区分什么是意识形态教育与道德教育。强调对立与冲突才是意识形态教育。如果把判别是非对错的教育全部都与意识形态划上等号,显然是不理智的。把八荣八耻这样的道德教育也划归为意识形态教育,有失偏颇。其实,以我们的教育经历与感受而言,中国的教育事业早已今非昔比,不可由臆测来推断当今中国的现实。

第三,宗教信仰自由与言论自由。说实在话,我对此十分困惑,我自己也没整明白。在这个问题上,以我一人之力量,显然无法辨别清楚。

但是,有一条我很明白,境外的所谓自由媒体在对中国报道时,几乎不受法律和道德约束,这一点,对于看清整个问题也许有所帮助。

在人权与基本权利这个问题上,毋庸置疑,藏族人民相对于汉族人来讲,享有更多的保护与特权。而在其它领域,尤其是经济与商业领域,可以说是对藏族实行了可能的保护措施,这其中包括明文禁止汉族人在藏从事很多正常的商业行为。

西藏毕竟是中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可能不发展。发展中必然会有矛盾与冲突。是否一定要与民族主义划上等号,还是要冷静分析。

有人问,西藏就是个包袱,为什么我们不放弃西藏?显然,这是不现实的。世界还没有大同,还是存在民族与地区冲突,还是存在国家的概念。让我们放弃对西藏的主权与领土所有,那是不可能的。西藏对于中国,除却了历史与现实的渊源关系,它在资源(尤其是水资源),军事等方面的作用也是我们不能放弃的原因。站在家国的立场来看,西藏相当于我们的后院,相当于我们的腹地,相当于我们的水房,怎么可能放弃?

接下来的问题是流亡政府的组成。在维基百科上显示,1959年,第十四世达赖喇嘛在西藏贵族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治的武力运动失败后被迫离开西藏。一同流亡的,除了贵族,隶属贵族的军队,还有就是这些军队的家属。而后,这些人成立了流亡政府。从成员组成上来看,他们属于旧西藏的统治阶层,属于即得利益者及其拥护者。而流亡政府其实就是由原有的西藏上流人士在海外组成的政府机关。所以,他们是否真实地代表了西藏民众的声音,是一个问题。

依据流亡政府每年都发布的西藏人权宣言,除了上述的几个问题外,还有一个政治犯的问题。政治犯这个概念很有趣,实际上我们国家现行法律中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条文有写政治犯的。所以我可以理解为所谓的政治犯是有触犯中国刑法而在押的持不同政见的藏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总是可以喊一句吧(虽然这句话很傻B)。所以不要动不动什么证据都没有呢,就是又一严重践踏西藏人权的一年这样一句结论就出来了。至于一些细节,比如有多少人逃离边境这样一些事情,说句实在话,算不上大节的问题。大陆还有好多人偷渡呢,是不是都是受迫害啊?我看不见得。

以上是我对西藏问题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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